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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YWS
(邱子文老師)
當前離線
帥氣又活潑的社會科老師 ... ...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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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YWS
發表於 2012-6-14 14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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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四條規定:刑事訴訟中由高等法院開始審理案件有「內亂罪」、「外患罪」以及「妨害外交罪」,此類型案件屬於特殊案件且層級較高,故如此設計。又並非所有刑事訴訟都是三審制,本刑三年以下者僅能上訴到高等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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