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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配合組織改造法案立法進度,並兼顧法制完備性、施政穩健度及堅實組改配套作業等因素,各新機關啟動時程如下:
1、已完成立法且籌備情形已周延之行政院院本部及所屬7個新機關:
(1)行政院院本部法務部、客家委員會、中央銀行、國立故宮博物院、中央選舉委員會等5機關101年1月1日施行。
(2)行政院主計總處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、公平交易委員會等3個機關於101年2月6日施行。
(3)文化部、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於101年5月20日施行。
(4)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定於101年7月1日施行。
2、至100年10月28日三讀通過外交部、僑務委員會等2部會組織法案及12月14日三讀通過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項組織法案,將配合籌備作業通盤規劃施行日期。
(二)未來除配合立法院分批完成立法,依立法進程陸續施行外,本院仍將積極協調立法院儘速完成各項新機關組織法案的立法作業,於籌備妥當後陸續於101年1月1日以後啟動。目前本院直轄機關如下:
※老師用紅色框起來的組織,各位要多加留意哦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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